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昨日全国大部降水稀少 华北黄淮等地气温回升
昨日08时至今日06时,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四川东北部、重庆中部、湖北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小到中雪或雨夹雪,贵州毕节、安顺和贵阳等地出现冻雨;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及新疆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扬沙或浮尘。
今05时较昨05时,华北、黄淮、东北地区及内蒙古等地部分地区出现4~8℃升温,局地升温幅度超过10℃。
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重庆、贵州中北部、云南东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和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此外,17日至19日,新疆南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中西部、青海北部、宁夏、陕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局地有沙尘暴。
19日至20日,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华北、东北地区及黄淮等地降温4~8℃,部分地区超过12℃,21日清晨东北地区北部局地日最低气温将接近或突破历史同期极值。此外,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局地中雪。
21日至22日,江淮、江汉、江南、华南等地有小雨,华北北部、东北地区中南部、贵州北部及湖北西南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
22日至24日,还有一股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地区降温4~8℃,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局地降温10~14℃。
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1月17日08时至18日08时,西藏东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和北部、云南东北部、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到暴雪;重庆中南部、湖北西南部、云南东南部、西藏东南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内蒙古大部、宁夏北部、河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1)。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1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7日08时-18日08时)1月18日08时至19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中北部、西藏东部、青海东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云南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湖北西南部、湖南西北部、重庆东南部、云南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内蒙古大部、甘肃河西、宁夏北部、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2)。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8日08时-19日08时)1月19日08时至20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西藏西部和东部、贵州西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其中,西藏西部等地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重庆中南部、贵州东部、云南东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局地有中雨。内蒙古中部、辽宁中南部、陕西北部、山西、河北中北部、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3)。渤海、黄海北部、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9日08时-20日08时)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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